国务院国资委发布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》(公开征求意见稿)
发表日期:2022.04.04
2022年4月1日,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》(公开征求意见稿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当前,中央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严峻,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,迫切需要中央企业深入总结经验,提高工作水平,加快提升合规管理能力,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支撑保障。在此背景下,国务院国资委研究起草《办法》,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切实加强合规管理,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。
《办法》共八章四十四条。第一章“总则”,明确了《办法》适用范围与合规管理基本原则。第二章“组织和职责”,明确党委(党组)、董事会、经理层,以及业务部门、牵头部门、监督部门合规管理职责。第三章“制度建设”,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,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、重点领域制度和岗位职责清单,并从修订完善、宣贯与执行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。第四章“运行机制”,从合规风险识别预警、风险应对、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、问题整改、合规举报和风险报告等方面提出要求。第五章“评价与追责”,要求企业完善合规管理评价机制,将结果纳入考核,强化对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。第六章“合规文化”,从组织开展合规专题学习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、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等方面,对培育合规文化提出要求。第七章“信息化建设”,要求企业加快建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,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,实现对重点领域、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。第八章“附则”,要求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,结合实际加快完善合规管理制度。
(来源:国务院国资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