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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

深化“六位一体”监督体系建设、充分联合集团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监督,积极整合纪检监察、监事会、财务、审计、内控、风控监督资源,初步形成职责明确、职能互补的监督网络,同时强化监督链条向集团下属企业延伸
六位一体
监督体系

纪检监察

监事会

审计

财务总监

内控

风控

纪检监察
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对集体全体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,综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问责、惩处。
监事会
结合集团实际,对集团董事会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财务、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事项及其他经营发展重要事项进行监督,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联合监督工作,充分 发挥法人治理监督作用。
内部审计部门
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,负责建立集团审计管控机制,组织制定审计策略、制度和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;对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和管理。
财务总监
对集团各项财务业务的联审联签和重大财务事项的独立审核,开展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监管,重点加强对公司财务资源和业务规划匹配运作、财务工作遵守国家财经法规、纪律等方面的监督。
内控
制定集团业内部控制策略、 制度、目标并组织实施,开展集团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的自我检查评价工作,督促内部控制缺陷整改。
风控
制定集团风险管理的制度、目标并组织实施,组织开展风险识别、重大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措施审核、风险管控情况现场检查等工作,对集团风险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和方案,促进集团控制经营风险。

风控内控动态